莫学馋酒的猩猩

  《贤奕编》中有则寓言,说的是“自投罗网”的故事。空地上有几坛酒,大杯小杯无数。另外还放着相互连接着的草鞋。猩猩一看便知,这是猎人捕捉他它们的圈套,所以就破口大骂起来。可是,那飘来的酒香却早让它们垂涎欲滴了。一个猩猩提议:“盍(何不)少尝之?慎毋多饮矣!”于是,众猩猩从树上一哄而下。酒是那么醇香,一旦喝开了头,谁还记得“慎毋多饮”?小杯丢掉换大杯,大杯扔了抢酒坛。醉了之后,便稀里糊涂地按猎人的设计把草鞋套在脚上,踉踉跄跄地学人走路。火候已到,猎人便扑了过来。由于草鞋是互相连接着的,所以猩猩“相蹈藉(践踏)而就挚(被拘囚),无一得免焉”。

  人类社会也有不少这样馋酒的“猩猩”。那些腐败分子不是不知道牢狱之灾的痛苦,但总是存有侥幸心理:只弄三五千,即使东窗事发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殊不知,贪赃就像陡坡上的石头,只要推动了,就绝不会按你的如意算盘只滚动一米两米就停下来。三五千一旦到手,便会觉得当初的小心翼翼和诚惶诚恐是多余的,于是也会“去掉小杯换大杯,扔掉大杯抢酒坛”,三五万,三五十万,三五百万……这些令人咂舌的数字,在贪官看来也不过是小菜一碟。诚然,也有想迷途知返的。但是,上贼船容易下来难。把柄在人家手里,那些同伙肯让你洗手不干了?结果,就像有的猩猩那样,见人家都在拼命喝,就干脆随大流,来个一醉方休。

  “万事开头难”中的“事”也应包括坏事。对于诱惑的酒饵,猩猩如果没有“少尝之”的开头,便不会有后来的酩酊大醉;而为官者要是在觉得铜臭扑鼻之处,就缩回自己伸出的手,也不会落得丢了乌纱甚至锒铛入狱的下场。《红楼梦》第二回智通寺门口有副对联:“身后有余忘缩手,眼前无路想回头。”文虽浅近,其意很深:当初贪欲无尽,一意孤行;而今走投无路,后悔何及!

  猩猩要想摆脱猎人的毒手,只有戒酒,对诱饵不看、不嗅,退避三舍。好贪的人如果还珍惜前途,不至于“眼前无路”,也得戒贪。戒,是合体字,其主体是“戈”。戈,是古代兵器,横刃,装有长柄。如果看到花花绿绿的钞票眼馋得要犯戒了,就得这样想:一把寒光逼人的戈就要向脖颈砍来了,还得要命吧?从整体上讲,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点,是理智能控制情感,后者受前者支配。思想上认为应该做的,则做;不应该做的,就坚决罢手。贪赃枉法要坐牢,就像透明的毒饼里那尚未融化的砒霜,谁都看得清清楚楚。可是,你还是要吃这样的毒饼,那就真的可以同馋酒的猩猩画上等号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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